回复 罗伯特洛伦兹 : 老公失忆了,从此对自身属性有所误解,坚持认为:“我是一条狗,名字叫忠犬。”她把狗骨头丢给他,某人傲娇嫌弃:“硬骨头我不要,我只吃软肋。”她:“软肋是啥?”墨少吞咽喉咙:“你!”她:“……”你能不能失忆得专业点?异能萌娃从天而降,她捏了捏体检报告,现在得了不孕不育,老天都开始包邮送娃了?她:“老公,不会是从你肚子里蹦出来的?”想吃独食的墨少矢口否认:“我是狗,他是包子,咱两属性不同。”萌娃机智求收留:“爹地,请叫我狗不理包子!”墨少支着下颚:“我吃饱就爱看家护院,打脸虐渣,你有什么本事?”萌娃秒回:“关门,放狗!”………………富可敌国的老公忽然失忆,各路牛鬼蛇神伺机而动想要破坏她的婚姻,她做好了八年抗战的准备,没想到神助攻来势汹涌,小萌娃双手举大刀,“狗粑粑,快……””
回复 恩赐: 这部《写得很细的床第之欢小说》天赐神体,善用雷法。潜力深不可测,却只带来坎坷;天才能力,却往往被压制;天资聪慧,玄功武技皆无师自通。勤奋努力、大爱无形,美女无数,爱我欲罢不能,可惜心有所属。实力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历经千难万险,终有收获。天下众生视我无情无义,我坚守原则:处事须留余地,责善切戒尽言。
回复 侬哥 : 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